鲁迅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各专业类别录取分数线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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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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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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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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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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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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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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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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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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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与影视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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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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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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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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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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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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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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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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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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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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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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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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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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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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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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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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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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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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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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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综合分计算办法及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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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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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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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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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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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专业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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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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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按满分75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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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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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专业总分×80%+
考生文化总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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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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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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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专业总分+考生文化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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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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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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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文化课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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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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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取办法:
1、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名,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考生须严格按照所报校考志愿范围内填报高考志愿)。
2、认可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相关规定但按照各省原始分录取。高考报名的考生中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
3、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4、凡被录取的新生,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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