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础技能和专业素质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本说明适用于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科技艺术、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
1.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雕塑(石膏或其它材质)头像、静物
2.考试形式: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
3.考试工具和材料:答卷用纸为四开(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色彩
1.考试内容:静物、风景
2.考试形式: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
3.考试工具和材料:答卷用纸为四开(考点提供),绘画材料为水粉、水彩等(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80分钟
(三)速写(综合能力)
1.考试内容:人物、场景及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相关内容
2.考试形式:写生、默写或按照提供的图片及相关文字要求进行模拟写生或创作,限用单色(黑白)表现(不得使用彩色材料)
3.考试工具和材料:答卷用纸为四开(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及材料为铅笔、炭笔等(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考试目的和要求
(一)素描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对构图、形体、结构、空间、黑白灰、质感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达能力。 考试要求:
1.构图完整,比例和透视准确;
2.造型准确,结构严谨;
3.明暗关系处理恰当,层次合理;
4.塑造充分,体积感强;
5.形象生动,富有艺术感染力。
(二)色彩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考试要求:
1.构图完整,造型准确;
2.色调明确,注重色彩的对比和协调;
3.强调物体的色彩塑造感;
4.冷暖关系恰当(空间透视)、质感表现充分;
5.用笔生动,富有表现力。
(三)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组织能力、画面构成能力、生活观察能力、艺术想象能力和美术鉴赏能力及综合创作能力。
考试要求:
1.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
2.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准确生动,技法表现得当,方法不拘;
3.敏锐的观察生活能力,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及相应的艺术和人文素养。